主題:十字架與肉體第二講
講員:高思凱牧師
經文:羅 6:2-6 / 羅 7:05~24 / 羅8:1~2
弟兄姊妹,平安!今天分享 “十字架與肉體” ,上帝賜給我們生命的救恩是最寶貴的,今天接續分享 “十字架與肉體” 使我們認識 “福音關鍵的核心”,只是主耶穌的恩典範圍實在很廣泛,所以福音的關鍵是什麼,這是我們必須認識的。
傳道人的責任很重,因為弟兄姊妹付了代價來到上帝面前,盼望上帝親自餵養我們靈糧。也盼望弟兄姊妹來到上帝面前,一定要帶著渴慕的心志“要遇見主耶穌”,“要聽見聖靈的聲音”,懇求主耶穌向我們說話。因此,我們就得到這段時間,我們都應該用這樣的時間換取永遠的生命。所以在聚會裡面,希望主聖靈把我們的光景更新,用這樣的時間,更新我們的悟性。我們個人蒙恩了,喜樂了,和我們在一起的人也很舒服。
如果我們當中有弟兄姊妹蒙恩了,自己的親人/友人都會得到益處,基督教會整體的光景也會改變。……現在請每一位弟兄姊妹都開口為牧師禱告,求主耶穌幫助牧師–分享今天的信息–讓我們每一位都更認識何為侍奉主耶穌?!也更多認識我們天父上帝並幫助我們回應主耶穌,讓我們能夠成為自己和他人的祝福……牧師現在為每一位弟兄姊妹禱告,慈愛的天父,我們祈禱並敬拜祢,請用這寶貴的時間成全袮要成全的工作。親愛的耶穌,袮知道我們深處真實的需要,我們在祢面前算得了什麼呢!但袮卻這樣恩待我們,祢卻這樣眷顧我們,祢卻這樣施恩於我們,祢卻這樣定晴在我們身上。主耶穌阿!我們都在袮面前,求袮祝福這段寶貴的時間。我們也深深相信袮以這段時間為寶貴,我們眾人來到祢面前都要蒙恩典……但是那一切攔阻人聽見您話語的並剛硬冷淡懷疑的心思……我在這裡和弟兄姊妹同心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聖名,命令牠遠離弟兄姊妹的生命⋯⋯讓天父的每一位兒女都可以遇見祢!聽見祢!更深經歷主耶穌,用聖道真理來更新我們的悟性,更新我們對袮的認識。主耶穌啊!只有袮能夠做人手不能做的事。我們將這寶貴的時間仰望在袮的手中,聖靈必要成全袮手中的工作,我們感謝袮,奉恩主耶穌的聖名禱告。阿們!』
弟兄姊妹,在聖經裡面,聖靈啟示使徒保羅講很多的真理,這些真理都是啟示的話,這些啟示的話,我們必須在聖靈啟示的光中-用信靠的心來接受。凡是蒙恩得救的人都是如此開始的。 這不是人間大道理,而是讓我們蒙恩的真理聖道。這基本的認識,我們都應該知道,我們就明白聖靈如何在我們身上作工。
請看羅馬書 6:2-4「斷乎不可.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、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。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受洗歸入衪的死嗎。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、和衪一同埋葬.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、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、從死裏復活一樣。」聖靈啟示使徒保羅講的這些真理都是啟示的話,譬如,“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受洗歸入衪的死”,弟兄姊妹想想這句話是使徒保羅的經歷嗎?
當年使徒保羅還是逼迫信耶穌的掃羅/遇見主耶穌之後瞎眼/亞拿尼亞給保羅施洗時根本沒有告訴他–[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受洗歸入衪的死]-,因此使徒保羅才會陷入羅馬書第 7 章的光景:「我真是苦阿!」所以這句經文「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受洗歸入衪的死」是聖靈啟示使徒保羅的話。這句話是沒有道理的,不是推理得到的,不是經由羅輯方法演繹出來的。弟兄姊妹怎樣受洗歸入衪的死呢?救主怎麼會死呢?信靠救主耶穌的人受了洗如何一起歸入救主的死呢?在舊約聖經找不到這樣的根據,這是聖靈啟示使徒保羅的,他在啟示的光中,用信心接受這個事實,進入這個事實。
各位弟兄姊妹,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如此進入基督耶穌的。一點不困難,因為是聖靈的工作。
內地會戴德生牧師的見証,非常清楚宣告:「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」,因為得到一個屬天的生命在信徒軀殼裡面活。經文說,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衪的死。這些都是啟示的話,讓你接受這個事實,讓你知道受洗歸入基督,就是受洗歸入衪的死。在羅馬書裡使徒保羅得到很多啟示的話,第 5-8 章,請大家回家多讀幾遍。
聖靈啟示許多的話-讓我們信靠主耶穌的人經歷事實,一個人的新生命就得以持續長大。所以不必在舊生命老我下功夫修養,也不是律法一直要求舊人怎麼修身養性,而是他裡面就有靈性的力量,從基督裡顯明出來。這是我們應該知道的基本觀念。十字架的救恩都是從啟示進入的,信靠就進入、接受就得到,這不是人自己的手能作,完全是聖靈的工作,也在乎我們順服的心志。阿門
上個禮拜︰我們已經講過關於十字架的救恩,我提到三點:
一、羅馬書 1:21-32:外邦人的罪行。故意不認識上帝
二、羅馬書 3:9-18:世人都犯了罪(猶太人、外邦人);都疏離上帝
三、認識肉體:何謂肉體?什麼是肉體,就是「罪性」,自我中心/偏行己路疏離上帝。
加拉太書 5:24:上次已講過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、是已經把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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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、連肉體的邪情私慾、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關於“肉體的邪情私慾”,雅各書 1:15「私慾既懷了胎、就生出罪來.罪既長成、就生出死來。」因此犯罪的律、犯罪的慾、犯罪的力量,在人裏面醞釀,還沒有出來行動叫肉體,顯明出來的,我們稱為“罪行”。
聖經裡面提到「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」,都是在人裡面的肉體,還有「邪情、私慾」,這私慾在人裡面懷胎,這個犯罪的慾、犯罪的力量是怎樣在人裏面醞釀,這都是舊人-人裡面的事。
我們重生的弟兄姐妹會靠主耶穌 “離開羅馬書第七章掙扎努力的光景”,無法自救的光景,無奈、被罪轄制的光景,願意靠主耶穌的話進入第八章的靈性自由、釋放、榮耀。這是一個基督徒靈性非常重要生命的關鍵點!歷世歷代的聖徒都知道這一點,從各種罪惡、軟弱、轄制中脫離出來,進入在基督裡釋放、榮耀的光景裡,也就是一個屬天生命的開始。
今天分享「屬肉體的光景」,請讀羅馬書 7:5-14「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犯罪的慾望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。但如今,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就從律法中解脫,使我們服侍主,要按著聖靈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這樣,我們要怎麼說呢?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!但是,若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;若不是律法說「不可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,罪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,使各樣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是活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活起來,我就死了。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。因為罪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誘惑我,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……
弟兄姐妹羅馬書 7:5「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、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、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、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」經文說明…什麼是屬肉體的時候。
感謝上帝,正因為我們有屬肉體的時候,這也告訴我們,我們可以有「不屬肉體的時候」;這也指出,屬肉體是沒有得救的情況,在我們身上一定有「不再屬於肉體」的情况。
所以使徒保羅才說,屬肉體的時候有這些光景,因此十字架把我們從肉體中拯救出來,使我們不再有這些光景。
十字架的救恩,不單把我們從罪裡面救出來,也把我們從深處被罪(惡慾)轄制的光景中救出來。這真是榮耀的救恩。
所以新約時代,不是要求行為的問題,而是要求裡面生命轉換更新。舊約時代,律法要求「不可殺人」,這是指外面行為的問題。新約時代,「恨人」就等於殺人。如果律法要求你不要恨人 / 不准罵人是作不到的,除非生命本質完全改變更新。舊約時代,律法要求「不可淫亂」,就可以了。新約時代,主耶穌說,心裡動淫念就是犯姦淫了。新約時代,完全是對付人裡面的問題,不是外面行為的問題,而是裡面生命本質的問題。所以這真是榮耀的救恩,要讓我們得到屬天的新生命。
既然我們有屬肉體的時候,上帝的拯救就是讓我們脫離屬肉體的光景。使徒保羅怎麼發現這個事實呢?當保羅寫羅馬書第 7 章時,
第一、他已經信了主耶穌,第二、他已經被聖靈澆灌、充滿,他自己也帶領人被聖靈澆灌、充滿,因為他是上帝的僕人,他帶著聖靈給他的能力來作見証,証實主耶穌就是基督。
在此說「我們屬肉體的時候」,當時保羅就曾經被聖靈澆灌、充滿過,聖靈也用他滿有能力的來駁倒一切的猶太人,
証實主耶穌就是基督。
後來,不知道經過三年?十四年多長的時間?他才真正蒙恩。
使徒保羅曾在第 7 章的光景中立志行善扎掙,當他真正蒙恩以後,他才回頭來寫羅馬書,講出上帝在人裡面拯救的真實。所以這段經文是非常的重要。
羅馬書 7:5「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、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、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、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」“死亡的果子”就是罪的果子,罪的結局就是死。何謂「因律法而生的惡慾」呢?就是第 7,8 節指出的,
“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、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”,當時保羅已是上帝的僕人,正在傳福音,他還陷在這樣靈肉掙扎的光景中。
所以主耶穌也說: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(馬太福音7:22-23)能夠奉耶穌的名醫病、趕鬼,又奉耶穌的名傳道,這些都不容易了。
為什麼說他是作惡的人呢?
因為被上帝使用是一件事,他裡面實際的光景是另外一件事;上帝用他讓別人蒙恩是一件事,他裡面真實的光景是另外一件事;當時,上帝不可能讓每個使徒都屬靈了/完全順服再使用他,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太大了,福音一定要傳開。但是,個人裡面真實的光景,你我要在上帝面前處理。所以信耶穌絕對不是吃吃喝喝人情交往,傳福音或侍奉都不是為了自己
當我們看見這榮耀的救恩,我們一定要面對我們裡面真實的光景。
第 7 節「非律法說 “不可起貪心”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」弟兄姊妹當律法規定 “不可起貪心”,然後就解釋什麼是貪心。
當律法說,你不可貪心,你才知道什麼是上帝眼中的貪心,你才認識什麼是貪心。當你知道何謂貪心,
也知道不可貪心的時候,第 8 節「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」,這就是惡慾在人裡面的發動。
譬如,媽媽在出門辦事前,交待孩子說:「餐桌上有一盤雞排,你吃一個就好,不要貪吃。」本來孩子沒想到那盤雞排,正好媽媽提醒了他。當媽媽一出門,孩子就一直想到那盤雞排。
正如第 7 節,「非律法說 “不可起貪心”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」本來沒有注意那東西,但現在知道了何謂貪心,那麼,罪就趁著機會,在人裡面醞釀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。
撒但就是這樣害人,當上帝告訴亞當,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以吃,撒但一出現,就針對善惡樹的果子,引誘夏娃去吃。這就是第 8 節指出:「罪就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。」第 8 節又說:「因為
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」律法沒有規定,罪就顯不出來,罪是死的。
第 9 節「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」這是問題發生的關鍵點,誡命來到,撒但(惡者)透過誡命引誘我,在我裡面發動,罪在我裡面就活起來了。當然,我在定罪的裡面死了。
第 10,11 節「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、反倒叫我死.因為罪趁著機會、就藉著誡命引誘我、並且殺了我。」罪趁機用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因此,本來叫人活的誡命、反倒叫我死了。
上帝頒佈誡命的目的,就是叫我們遵行衪的話而活著。但是,罪/惡/私慾卻藉著誡命,讓我們抵擋
上帝、違背上帝的話、讓我們犯罪、得罪頒布律法的上帝走向抗命。這就是罪/惡/私慾在人裡面的醞釀。
第 13 節下半句「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、就顯出真是罪.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」
本來,上帝要藉著誡命讓我們活,但罪卻藉著誡命讓我們死。罪用良善的誡命讓我們死,就顯出這罪實在太壞了。
本來,律法都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的、公義的、美好的,讓我們能滿足上帝的心意,讓我們能更認識上帝。但罪藉著誡命叫我們抵擋上帝,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們得罪上帝。這就顯明罪真是太壞了。也就是說,惡人真是惡到一個地步,利用律法去殺人。
正如,誡命律法是良善的,我們今天卻因觸犯誡命而死,因為罪在我們裡面發動,讓我們去觸犯上帝、違背上帝的律法。這些都是使徒保羅蒙恩後,回頭來告訴我們,撒但在人身上的工作。
羅馬書 7:15,16「因為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.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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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。若我所作的、是我所不願意的、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」“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”,弟兄姊妹為什麼不明白?因為第14 節說,他是屬乎肉體的,已經賣給罪了,他欠罪的債,罪的能力在
裡面轄制他。所以基督徒要認識:一個人為什麼失敗?家庭生活為什麼失敗?撒但怎樣在我們生命得到地盤?就是因為人在肉體裡面。撒但只要激動我們的肉體,我們就跟撒但搭上線,我們就成為撒但的工具。
在日常生活中,很多的閒話,你聽了就生氣,而且非常生氣,讓你氣到情緒起伏了,撒但就是如此激動我們的肉體。
本來心情滿好的,可是,撒但就用一些話激動你,讓你肉體情緒出來,肉體一出來,你就成為撒但的工具人。
我們怎樣過得勝的生活呢?不要處在肉體影響中。只要在肉體中,一定產生問題,一定中撒但的詭計,所以憑肉體行事,當然不可能得勝。在肉體中,就是在撒但手中。經文 “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”,因一時的情緒衝動,
作了很多糊塗事。不要意氣用事,當你在怒氣中,不要決定事情。這是經驗之談。在我們衝動時決定的事情,往往都是錯的。
所以這裡說“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”,
當時是不明白,但聖靈啟示保羅寫這啟示時告訴我們,因為當時屬肉體,已經賣給了罪。也就是,在外面有撒但的權勢,在人裡面運行的邪靈,而使我們失去正常的判斷。
經文「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。」在此有一個力量,“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”,誰願意天天情緒起伏呢,大家都願意喜樂,誰願意天天下雨呢?如果某人常常鬧情緒,和他相處就很困難,因為在肉體裡面就有一個力量轄制他,也就是惡慾常在人肢體中的發動。所以落在這樣的光景中,「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」。
第 16 節「若我所作的、是我所不願意的、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」弟兄姊妹如果要我作是我不願意的,我沒有辦法作,可見向善的心在人裡面都是有的,那是良心的功用,可是單憑良心的功用是極有限的。慾念壓力再大一點,他就會受不了。正因律法是善的,我才願意去作,我才會厭惡那些我不應該作的。
羅馬書 7:17「既是這樣、就不是我作的、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。」弟兄姊妹人只要屬肉體的時候,罪就在我們身上取得它的地盤,罪的力量就醞釀行動,這都是屬肉體的時候產生的。
羅馬書 7:18「我也知道、在我裏頭、就是我肉體之中、沒有良善.因為立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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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善由得我、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
弟兄姊妹請注意,這時候的使徒保羅不是一個無惡不作的人,如果是無惡不作的人,他說,我肉體中沒有良善,不用他說我們都知道,但是一個傳道人、一個使徒、一個認罪悔改過的人、一個被聖靈澆灌過的人,他說:「我肉體中沒有良善」,這裡面敘事就很多
了,我們應該知道,這是上帝在他身上非常奇妙的恩典。對別人而言,並沒有看見他的光景有什麼不對,也不會感覺他不良善。
但為什麼他做為上帝的兒女會感覺到他的肉體中沒有良善呢?
在羅馬書 7:24「我真是苦阿、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」弟兄姊妹他發現他肉體中沒有良善,他發現在肉體之中只能立志良善,但是他沒有辦法行出良善來,他裡面沒有力量來行動,因為罪的力量比他的良心更大,所以他發現他裡面沒有良善。弟兄姊妹這些都是因為他認真,面對自己靈性的光景;這只有在聖靈的光中,他才發現他裡面沒有良善。
那麼,在這聖靈的光啟示使徒保羅蒙恩拯救的路,而且這蒙拯救的路,不單是為使徒保羅預備的,也是為歷世歷代所有聖徒預備的。所以從保羅蒙恩得救的過程中,給我們看見一個蒙拯救的路。
在聖靈的光中,保羅才看見他肉體中沒有良善。他立志行善由得自己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這句話清楚告訴我們,人不可能自救!弟兄姊妹請注意,所有的宗教,只要是在自己裡面的,都是講自我修練、自我改變、自我靜修、自我學習,所有的宗教都是講這個。
宗教實在是騙人的,要人自我修練、自我改變。若是在聖靈的光中,你就看見,人如果是老我舊人就有私意私慾根本無法自救。歷世歷代聖徒都知道的,不要欺騙別人。人不可能自救,人也不可能修練自己的。
你可以有道德的修養、學者的風範,可以是一個讀書人的樣子,但那修練的本身並不能讓你裡面的生命本質改變,那不過是更多的裝璜、掩飾、遮蓋包裝在身上。但裡面還是舊生命,不是新生命的活出。這就是聖經警戒人,讓人不要在舊生命上下功夫了,你不要勸他“要聖潔”,“要得勝”。
所以在舊約整個結束時,因此,上帝就用無罪的愛子捨命十字架來結束肉體軀殼。我們也可以說,一個信徒,如果上帝讓他看見自己「肉體之中沒有良善」,那就是聖靈要拯救他/使用他的時候了。
羅馬書 7:24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如果一個基督徒犯罪、軟弱,他只要認罪悔改,寶血洗罪,良心就平安了。但很奇怪,在這裡聖靈的光不離開他,所以他覺得痛苦,雖然認罪悔改了,但這聖靈的光還是提醒他,這不是良心的反應。
請弟兄姐妹注意:
(1)有的人不需要掙扎、用力,可能他的良心麻痺了,他死在罪中,他就不會掙扎了。正如,在厠所蹲久了,人就不覺得臭了。
(2)有的人在認罪悔改後,良心的不安也沒有了,他也不會掙扎了。
(3)使徒保羅為什麼會產生掙扎?因為聖靈的光一直提醒他,這裡上帝不單解決罪的問題,聖靈要救他脫離舊人、舊造,要把他帶到基督裡面讓他成為新造的人。
因此,這不單是對付罪行的問題,“罪行的問題”,只要認罪悔改,耶穌的寶血就能洗淨。上帝乃是要對付他這個人本質的問題,因此他會發現在肉體裡面整個人都不行了,所以他才喊出:「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總之,這個掙扎就顯出他對靈性的認真;也顯明人在肉體裏面,想救自己根本不可能。
羅 7:21 我覺得有個律、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羅7:22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、〔原文作人〕我是喜歡上帝的律.
羅 7: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、和我心中的律交戰、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羅 7:24 我真是苦阿、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
羅 7:25 感謝上帝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
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羅 8:1 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。
羅 8: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弟兄姐妹,羅馬書 7:21 到羅馬書 8:2,就是說明羅馬書 7:5-20 節,也就是使徒保羅把前面靈肉掙扎的光景作結論。
在此他發現自己裡面有幾個力量,羅馬書 7:21「我覺得有個律、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便有惡與我同在。」請弟兄姐妹注意,一般基督徒的情況不是這樣,一般的情況是基督徒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他很有主耶穌的同在,怎麼可能有惡與他同在?這樣的光景就是還沒有進入羅馬書第 7 章,因為他不是委身侍奉的態度對上帝,聖靈的
光在他身上的提醒就不明顯。如果進入羅馬書第 7 章,真需要主聖靈的光來提醒。
一般基督徒都覺得自己還好,別人也覺得他很屬靈。
使徒保羅剛信主耶穌也很好,他有力量傳福音、醫病、趕鬼,別人看他外面的光景真得好,如果不是他自己告白出來,有誰知道呢?他怎麼說呢:「我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便有惡與我同在」,這是很可怕的事!所以他真進入羅馬書第7章的光景,正是上帝要救他、要用他了。
那麼,經文 “有惡與我同在” 這怎麼說呢?羅馬書 7:22「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上帝的律。」這裡第一次出現 “上帝的律”,就是上帝的要求。“按著我裏面的意思”就是按著我裏面的人,一個人可以分為裡
面的人、外面的人。裡面的人是指舊人而言,外面的人是指身體而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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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裡面的人是舊生命時,他雖然願意順從上帝的律。
可是,羅馬書 7:23「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、和我心中的律交戰」,心中的律就是裡面的人所產生的。羅馬書 7:23 下半句「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!
現在聖經指出一共有三個律:上帝的律、心中的律、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弟兄姊妹,所謂 “得救”一定是主耶穌把我們從罪惡的權勢中救出來,所以有人也稱為“耶穌全得勝”,如果主耶穌沒有得勝,不能稱得救。你必須持續靠主耶穌才能勝過肉體、罪、撒但、世界,當這些都不再影響你,才能証實主耶穌在我們的肉體中掌權,把我們從罪、私慾、撒但的引誘 / 試探攻擊裡面救出來,這才是真正的得救 / 得贖了。
上面提到三個律:上帝的律、心中的律、肢體中犯罪的律,為什麼生活在這三個律裡面呢?
就是屬乎肉體的時候,如果有三個律同時在醞釀,人一定是失敗的。上帝如何拯救呢?這時弟兄姐妹喊說:「我真是苦阿、誰能救我
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」但第 25 節指出:「感謝上帝,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,
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
請問弟兄姊妹:靠主耶穌怎樣脫離呢?是靠主耶穌的幫助脫離嗎?不是!而是靠著耶穌捨命的死就能脫離,因著耶穌捨命死了,十字架活化在我們眼前,讓我們知道、相信-我們願意受洗的人已經與主耶穌同死了。
因為已死的人才能脫離罪。所以藉著耶穌基督讓我們成為已死的人,我們深深知道我們在上帝面前已經與主同死了,
成為已死的人,就脫離了罪。
弟兄姊妹
“成為已死的人”,請問心中的律還在不在?舊生命結束了,心中的律就不存在了,那麼,肢體中犯罪的律對他就沒有影響了。
羅馬書 8:1,2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。弟兄姊妹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」
在此提到“生命聖靈的律”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。
那麼,這生命是如何賜下呢?是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賜下的,所以我們知道,聖靈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,也就是主基督在我們的生命掌權,那麼,衪與上帝的律就合一了。
外面上帝律法的要求,正是我們裡面主基督生命的本質。所以是這樣在基督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,也就是脫離屬乎肉體的時候,因為已從肉體中被拯救出來。
這時候只有一個律,就是賜生命聖靈的律活在裡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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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是不再是我活,
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。
既然是基督在我裡面活,罪在我們裡面就沒有功效,因為罪對主基督是沒有功效的。這就從罪裡面釋放出來,就脫離了罪,脫離了死,這是上帝最奇妙的拯救與得勝。
我們今天分享的,關係到正常基督徒生命的特徵,這是福音的中心,也是上帝最奇妙的拯救。主耶穌讓我們脫離肉體的轄制,就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死,接受主耶穌的十字架,讓我們與基督同死了,
相信主耶穌的救恩,我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死了,這就是十字架在我們身上的拯救。盼望上帝的話在我們身上掌權,
把我們帶進蒙恩得福的事實裡面:我們已經死了,
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已經釘在十字架,
如今是主基督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活。
我們禱告:創造萬物生命起源的主耶穌!我們實在滿心的感謝袮,恩主阿!袮實在是能把我們從罪惡、從肉體的私慾中救出來。因為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了。
主耶穌!求祢恩待眾弟兄姊妹,每一個人在袮面前都滿了救恩的喜樂,使我們在袮面前過一個得勝的生活,讓我們討袮喜悅,滿足袮的心意。更求袮使我們在這世上如同明光照耀,榮耀袮的聖名。
奉恩主耶穌得勝的聖名禱告,阿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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